赛点竞赛指南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级选拔赛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工业设计技术”、“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和“云计算”等七个竞赛项目在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为了让各参赛队及各位参赛选手尽快熟悉赛场环境、了解赛程安排及参赛注意事项,顺利完成比赛项目,特编制本赛点《竞赛指南》,请各参赛院校和选手阅读。
一、赛点简介
1. 乘车路线: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津西路16号, 火车站乘公交车10路到马场村转32路、汽车站可直接乘32路到底站下车即到,其他可就近乘24路、37路、48路公交线路,在学校门口停靠站点下车亦可。
2. 校区平面图和赛场示意图:见附页。
3. 比赛地点:
(1)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三实训中心(勤作楼)电气楼5楼7506室;
(2)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三实训中心(勤作楼)二楼埃夫特机器人学院7201室;
(3)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三实训中心(勤作楼)1楼;
(4) “工业设计技术”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二实训中心(明远楼)2楼;
(5) “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二实训中心(明远楼)1楼。
(6) “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四实训中心(敏行楼)二楼8202室;
(7) “云计算”竞赛场地设在学校第二教学楼(报国楼)北三楼。
各竞赛项目赛场的具体位置请注意赛点的指示牌。
4. 赛点事务咨询处:
(1) 赛点办公室
负责人: 杨海卉 联系电话:13965194288
联系人: 张钱斌 汤德荣
联系电话:15357880732 18955331671
(2) 分赛点赛项办公室
①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
负责人:余丙荣13955359837 联络人:张灿东13965163891
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负责人:曹光华13955385810 联络人:张 莉13955382731
③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
负责人:武昌俊13955355951 联络人:鲁业安15055323116
④工业设计技术
负责人:徐 亮 13955363217 联络人:李 庆13865531871
⑤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
负责人:徐 亮 13955363217 联络人:孙 伟13965161396
⑥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
负责人:王小平13063365508 联络人:魏 平 13956203805
⑦云计算
负责人:邓春红13955399221 联络人:黄重春18055322027
二、赛点组织机构
赛点组委会:
主 任:张光胜 侯大寅
副主任:刘 艺 吴 红 徐春林(常务) 姜 绳
成 员:王 林 王 蓉 朱周义 王 奇 李立众 杨海卉
邬孝春 段贤勇 张钱斌 承办赛项分赛点负责人
工作职责:
1. 负责与省教育厅高教处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2. 负责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赛点竞赛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
3. 负责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赛点各工作组的协调工作。
赛点组委会下设:赛务组、交通接待组、宣传组、仲裁监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一)赛务组
组 长:杨海卉 联系电话:13965194288
成 员:李立众 武昌俊 徐 亮 王小平 邓春红 张钱斌
各赛项专家裁判
工作职责:
1. 负责竞赛场地、设备的保障和管理;
2. 参赛选手参赛证、领队证、工作证等证件的制作、发放;
3. 负责竞赛的工作例会、专题会等会议安排,整理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催办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4. 负责大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
5. 负责组织制定大赛规则及相关技术文件,负责印制有关文件(赛场分布图、裁判证件、参赛选手指南、各赛项须知等) ;
6. 负责大赛各阶段的比赛抽签及比赛的组织工作;
7. 负责实际操作比赛的软件、材料及现场准备工作;
8. 负责安排大赛场地及监督考试工作;
9. 负责竞赛决赛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报送仲裁监审组。
(二)交通接待组
组 长:朱周义 联系电话:13955300036
副组长:李 影 联系电话:18355359539
成 员:校办公室、校团委、各承办二级学院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联系相关酒店,协助参赛院校解决食宿问题;
2. 负责安排校外裁判食宿;
3. 负责安排大赛期间车辆的调度工作;
4. 负责竞赛期间学生志愿者的安排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王 蓉 联系电话:15105533015
成 员:宣传部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联系、协调、接待有关新闻单位,利用报纸、电视、职教信息、网站等各种途径及时对竞赛进行报道;
2. 负责新闻媒体对竞赛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3. 负责校园、比赛场地的会标、横幅等宣传工作;
4. 负责校园和赛场指示牌的安放工作。
(四)仲裁监审组
组 长:王 林 联系电话:15255331968
成 员:张朝兵、孙倩、龚乐、王云霞、蔡晓骝、王开富、余行、赵勇
工作职责:
负责对大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进行监督;
负责接受本赛点参赛队领队提出的申诉;
依法查处大赛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协助赛务组仲裁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邬孝春 联系电话:13866372318
成 员:后勤及校医院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制订大赛期间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预案;
2. 负责参赛人员的餐饮保障工作;
3. 负责大赛期间医疗服务工作;
4. 负责竞赛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5. 负责竞赛期间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6. 负责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保卫组
组 长:王奇 联系电话:13956216621
成 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制订大赛期间安全预案;
2. 负责大赛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正常的比赛秩序;
3. 负责参赛车辆的出入调度及停车规定;
4. 负责参赛人员出入学校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参赛点安保人员的安排工作;
6. 负责大赛期间紧急状态的应急管理。
三、参赛报到程序
1. 参赛报到:各参赛队先到酒店安排住宿,按赛点日程安排表时间、地点报到。请各参赛院校按照承办赛点校园网公布的推荐酒店,自行安排住宿。
(1)各参赛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酒店预订房间,为避免信息混乱,请与附表中联系人联络。
(2)附表中所列价格为学校与酒店的协议价格,预订时请务必说明是“2021年国赛省级选拔赛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赛点参赛队”,否则,预订可能不予受理;
序号 |
酒店名称 |
地 址 |
协议 价格 |
订房 联系方式 |
1 |
外经凯莱大饭店 |
芜湖利民东路612号 |
228/间(双早) |
张经理 13956166529 |
2) 正式比赛期间,赛点将安排专用车辆从指定住宿酒店接送选手前往赛点。参赛队预定其他酒店的,不安排接送,请自行解决交通。
2. 由各参赛领队带领参赛选手到赛点报到处报到登记、参赛队领取参赛证等相关证件和相关材料,参赛选手检录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选手报名表(高职组)原件。
(2) 有效学生证。
(3) 针对本科高校选派的参赛选手,须提供“本科高校高职学生”的证明材料。
(4) 有效身份证。
(5) 参赛选手参赛证(报到时统一发放) 。
3. 若涉及到信息变更的(变更参赛选手或变更指导老师) ,参赛时除携带上述2中(1) (2) (3) (4) (5) 的证件外,还需携带:
(1) 变更说明原件(盖有参赛院校单位公章) 。
(2) 变更后的选手报名表原件(盖有参赛院校单位公章) 。
4. 若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盖有参赛院校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原件) ,在证明材料上须注明学生证详细信息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5.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选手报名表(高职组)原件检录时统一交承办校留存。
6. 就餐安排:学校学生食堂,参赛人员自行选择安排。
7. 各赛项具体报到未尽事宜详见本指南“五、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赛点赛项须知”部分说明。
四、赛点竞赛日程安排表
(一)“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日程安排表
监督责任人:王云霞 15855533018
负责人:余丙荣13955359837 联络人:张灿东13965163891
竞赛地点:学校第三实训中心(勤作楼)电气楼5楼7506室
日期 |
时 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 月 16日 |
13:30-14:30 |
各参赛队报到、领取参赛证(电气工程学院一楼大厅) |
保卫组 接待组 |
14:30-15:30 |
领队会议:竞赛相关事宜,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第三实训中心 7410--电气工程学院书记办公室) |
电气工程学院 |
15:30-16:00 |
裁判会议 |
15:30-16:30 |
选手熟悉赛场 |
16:30 |
封闭赛场,竞赛准备 |
4 月 17日 上午 |
6:50-7:1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7:10-7:3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7:30-10:3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上) 竞赛 |
10:2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0:30-11:3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上) 竞赛评判 |
11:30-12:2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设备恢复 |
12:00-13:00 |
就餐时间 |
接待组 后勤组 |
10:3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下)竞赛选手到指定地点等待 |
4 月 17日 下午 |
12:20-12:4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12:40-13:0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13:00-16:0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下) 竞赛 |
15:5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6:00-17:00 |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下) 竞赛评判 |
17:00-18:00 |
裁判统分整理成绩,工作人员恢复设备 |
(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日程安排表
监督责任人:余行 18895315464
负责人: 曹光华 13955385810 联络人:张莉 13955382731
竞赛地点: 学校勤作楼电气工程学院2楼埃夫特学院7201
日期 |
时 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 (周五) |
13:30-14:30 |
各参赛队报到、领取参赛证(勤作楼一楼大厅) |
保卫组 接待组 |
14:30-15:30 |
领队会议:竞赛相关事宜,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勤作楼7408) |
电气工程学院 |
15:30-16:00 |
裁判会议 |
15:30-16:30 |
选手熟悉赛场 |
16:30 |
封闭赛场,竞赛准备 |
4月17日 (周六) |
7:20-7:4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7:40-8:0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8:00-11:3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1) 竞赛 |
11:2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1:30-12: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1) 竞赛评判 |
12:00-13: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设备恢复 |
12:00-13:00 |
就餐时间 |
接待组 后勤组 |
4月17日 (周六) |
10: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2) 竞赛选手到指定地点等待 (勤作楼7409--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室)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13:10-13:2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13:20-13:3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13:30-17: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2) 竞赛 |
16:5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7:00-17:30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2) 竞赛评判 |
17:30-18:00 |
裁判统分整理成绩 |
(三)“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赛项日程安排表
监督责任人:孙倩 17730128379
负责人:武昌俊13955355951 联络人:鲁业安15055323116
竞赛地点:学校第三实训中心(勤作楼)1楼
日期 |
时 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周五) |
13:30-14:30 |
各参赛队报到、领取参赛证(电气工程学院一楼大厅) |
保卫组 接待组 |
14:30-15:30 |
领队会议:竞赛相关事宜,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电气工程学院四楼 7409--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室) |
电气工程学院 |
15:30-16:00 |
裁判会议 |
15:30-16:00 |
选手熟悉赛场 |
16:00 |
封闭赛场,竞赛准备 |
4月17日 (周六) |
6:20-6:4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6:40-7:0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7:00-10:3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1) 竞赛 |
10:2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0:00-11:0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1) 竞赛评判 |
11:00-12:0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设备恢复 |
11:00-12:00 |
就餐时间 |
接待组 后勤组 |
4月17日 (周六) |
10:0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2) 竞赛选手到指定地点(7409)等待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12:00-12:10 |
裁判组、考务人员检查赛场 |
12:10-12:30 |
竞赛选手检录进场,抽取工位号,竞赛准备 |
12:30-16:0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2) 竞赛 |
15:50 |
裁判长:比赛结束前10分钟提醒 |
15:30-16:30 |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2) 竞赛评判 |
16:30-17:30 |
裁判统分整理成绩,工作人员恢复设备 |
(四)“工业设计技术”赛项竞赛日程安排
监督责任人:赵勇 13696562709
负责人:徐 亮 13955363217 联络人:李 庆13865531871
竞赛地点:学校第二实训中心(明远楼)2楼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周五) |
14:00-14:30 |
各参赛队在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明远楼一楼报到、领取参赛证 |
保卫组 接待组 |
14:30-15:00 |
赛场开放,选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组织地进入现场,熟悉场地及设备,学习竞赛规则 |
机械工程 学院 |
15:00-15:30 |
参赛队领队会,同时进行竞赛场次抽签【机械工程学院,第二实训中心6410室,各院校领队】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
4月17日 (周六) |
07:00-8:10 |
选手进场检录赛位抽签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08:15-11:45 |
工业设计技术赛项 第一阶段 |
11:45-13:00 |
午餐 |
13:00-13:55 |
选手进场检录赛位抽签 |
14:00-16:00 |
工业设计技术赛项 第二阶段 |
16:30-20:30 |
设备恢复 |
赛务组 |
17:00-24:00 |
工业设计技术赛项 竞赛评判 |
监审组 裁判组 |
(五)“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赛项竞赛日程安排
监督责任人:刘苏兵 15212283383
负责人:徐 亮 13955363217 联络人:孙 伟13965161396
竞赛地点: 学校第二实训中心(明远楼)1楼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 |
15:00-15:30 |
参赛队报到、领取参赛证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一楼】 |
保卫组 接待组 |
15:30-16:00 |
赛场开放,选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组织地进入现场,熟悉场地及设备 【机械工程学院数控加工实训中心(一)】 |
保卫组 赛务组 |
16:00-16:30 |
领队会 【机械工程学院6410室】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
|
16:30-17:00 |
裁判会 【机械工程学院6410室】 |
赛务组 监审组 赛务组 |
4月17日 |
7:00-7:30 |
选手到达赛场检录、赛位抽签、就位准备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7:40-11:10 |
选手正式比赛 |
11:20-11:50 |
设备恢复 |
11:30-15:00 |
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赛项 竞赛评判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成绩统计 |
(六)“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日程安排表
监督责任人:王开富 13955351642
负责人:王小平13063365508 联络人: 魏平 13956203805
竞赛地点:第四实训中心(敏行楼)二楼8202室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 (周五) |
9:00-14:30 |
2021年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 各参赛队在宾馆报到、领取参赛证 |
保卫组 接待组 |
14:30-15:00 |
2021年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参赛队领队会(航空与材料学院敏行楼四楼会议室)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
15:00-15:30 |
赛场开放,选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组织地进入现场,熟悉场地 |
航空与材料学院 |
4月17日 (周六) |
7:30-7:45 |
赛项选手进场检录、抽签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
7:45-8:00 |
到达赛位、物品检查 |
8:00-10:00 |
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 模块一 竞赛 |
10:00-10:15 |
设备恢复 |
10:15-12:15 |
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 模块二 竞赛 |
12:15-12:30 |
设备恢复 |
(七)“云计算”赛项日程安排表
监督责任人:龚乐 18605536280
负责人:邓春红13955399221 联络人:黄重春18055322027
竞赛地点: 学校第二教学楼(报国楼)北三楼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及 地 点 |
负责部门 |
4月16日 (周五) |
14:00-15:30 |
2021省级选拔赛云计算赛项各参赛队在2号教学楼1楼报到、领取参赛证 |
保卫组 接待组 |
15:30-16:00 |
2021省级选拔赛云计算赛项参赛队领队会(2号教学楼2113会议室)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
16:00-16:10 |
赛场开放,选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组织地进入现场,熟悉场地 |
保卫组 赛务组 |
4月17日 (周六) |
8:00-8:20 |
2021省级选拔赛云计算赛项选手进场检录,二次加密抽签 |
赛务组 监审组 裁判组 保卫组 交通组 |
8:20-8:30 |
到达赛位,物品检查 |
8:30-15:30 |
2021省级选拔赛云计算赛项竞赛(含1小时午餐、休息时间,提供工作餐) |
15:40 |
参赛选手乘车返回酒店 |
五、赛点赛项须知
(一)“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须知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保证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学生组“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 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统一使用院校名为参赛队名称,设领队1名,负责本队的参赛组织和一切联络事宜。
2) 每个参赛院校选派1个参赛队,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选手为全省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6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不限制性别、年级。
3) 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以书面形式于开赛前一周向组委会申请,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替换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 各参赛队的3名参赛选手必须着装统一,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参赛选手自行配备的绝缘鞋。
5) 参赛队按照竞赛指南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 各参赛队的组成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7) 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8) 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必须由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如未买禁止参赛。
2. 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 参赛选手按要求准时入场,准时参加比赛。
3) 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
4) 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5) 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6)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应该爱护比赛设备、工具及赛场的一切设施。
7) 参赛选手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赛场,不得无故在赛场逗留。
8) 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纠缠。
9) 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应将比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并提请现场裁判员收取和验收比赛成果。裁判员将收取的竞赛结果文件装入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 赛场管理须知
1) 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及自编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等;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技能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操作软件。
2) 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不允许带入的资料和物品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代为保管。
3) 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4) 竞赛过程中如遇竞赛队对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提出异议,现场裁判人员应记录竞赛队的异议,并对现场进行摄像。如不能裁定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须报请裁判长进行现场裁定;经裁定,竞赛设施、设备确实存在故障,妨碍选手正常竞赛的,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补足参赛队相应耽误的时间。
5) 竞赛结束阶段,应重点查验竞赛结果,裁判员应确认竞赛队现场清理工作,在确认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之后方可准许竞赛队离开赛场。
4. 赛场纪律
1) 各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竞赛。
2) 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可以提出警告。二次警告无效,报告裁判长,由裁判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 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警告一次。经裁判警告仍然不能改变不安全的操作方式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记录其有效的操作结果。
4) 竞赛选手比赛过程中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或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裁判应该立即终止其竞赛,其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5) 对不服从裁判、故意造成竞赛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竞赛队,裁定其终止竞赛,取消其竞赛资格。
(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须知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保证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学生组“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竞赛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统一使用院校名为参赛队名称,设领队1名,负责本队的参赛组织和一切联络事宜。
2) 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2021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1997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不限制性别、年级,其中队长1名。
3) 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以书面形式于开赛前一周向组委会申请,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替换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 各参赛队的3名参赛选手必须着装统一,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 参赛队按照竞赛指南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 各参赛队的组成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7) 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8) 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必须由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如未买禁止参赛。
2.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 参赛选手按要求准时入场,准时参加比赛。
3) 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
4) 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5) 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6)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应该爱护比赛设备、工具及赛场的一切设施。
7) 参赛选手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赛场,不得无故在赛场逗留。
8) 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纠缠。
9) 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应将比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并提请现场裁判员收取和验收比赛成果。裁判员将收取的竞赛结果文件装入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赛场管理须知
1) 裁判工作回避制度:参赛选手所在学校教师担任裁判员的,只能执裁其他学校代表队的竞赛,如遇本校选手比赛场次,实行回避制度,由裁判长决定更换其他裁判人员。
2) 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及自编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等;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技能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操作软件。
3) 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不允许带入的资料和物品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代为保管。
4) 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5) 竞赛过程中如遇竞赛队对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提出异议,现场裁判人员应记录竞赛队的异议,并对现场进行摄像。如不能裁定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须报请裁判长进行现场裁定;经裁定,竞赛设施、设备确实存在故障,妨碍选手正常竞赛的,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补足参赛队相应耽误的时间。
6) 竞赛结束阶段,应重点查验竞赛结果,裁判员应确认竞赛队现场清理工作,在确认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之后方可准许竞赛队离开赛场。
4.赛场纪律
1) 各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竞赛。
2) 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可以提出警告。二次警告无效,报告裁判长,由裁判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 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警告一次。经裁判警告仍然不能改变不安全的操作方式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记录其有效的操作结果。
4) 竞赛选手比赛过程中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或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裁判应该立即终止其竞赛,其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5) 对不服从裁判、故意造成竞赛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竞赛队,裁定其终止竞赛,取消其竞赛资格。
(三)“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赛项须知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保证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学生组“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竞赛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 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统一使用院校名为参赛队名称,设领队1名,负责本队的参赛组织和一切联络事宜。
2) 竞赛采取团队比赛方式,每个参赛院校限报1个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选手为全省高职院校2021年春季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5岁,出生日期必须在1996年5月1日之后),不限制性别、年级。
3) 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以书面形式于开赛前一周向组委会申请,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替换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 各参赛队的2名参赛选手必须着装统一,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参赛选手自行配备的绝缘鞋。
5) 参赛队按照竞赛指南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 各参赛队的组成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7) 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8) 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必须由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如未买禁止参赛。
2. 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 参赛选手按要求准时入场,准时参加比赛。
3) 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
4) 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5) 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6)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应该爱护比赛设备、工具及赛场的一切设施。
7) 参赛选手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赛场,不得无故在赛场逗留。
8) 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纠缠。
9) 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应将比赛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件存贮在指定的电脑界面上,并提请现场裁判员收取和验收比赛成果。裁判员将收取的竞赛结果文件装入专用密封袋进行密封,参赛队员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 赛场管理须知
1) 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及自编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等;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技能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操作软件。
2) 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不允许带入的资料和物品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代为保管。
3) 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4) 竞赛过程中如遇竞赛队对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提出异议,现场裁判人员应记录竞赛队的异议,并对现场进行摄像。如不能裁定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须报请裁判长进行现场裁定;经裁定,竞赛设施、设备确实存在故障,妨碍选手正常竞赛的,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补足参赛队相应耽误的时间。
5) 竞赛结束阶段,应重点查验竞赛结果,裁判员应确认竞赛队现场清理工作,在确认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之后方可准许竞赛队离开赛场。
4. 赛场纪律
1) 各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竞赛。
2) 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可以提出警告。二次警告无效,报告裁判长,由裁判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 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警告一次。经裁判警告仍然不能改变不安全的操作方式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记录其有效的操作结果。
4) 竞赛选手比赛过程中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或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裁判应该立即终止其竞赛,其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5) 对不服从裁判、故意造成竞赛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竞赛队,裁定其终止竞赛,取消其竞赛资格。
(四)“工业设计技术”赛项须知
1. 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统一学校,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 比赛进行过程中及不同的赛段,参赛队不可以更换参赛选手。
3) 不允许增补新队员参赛,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4) 参赛队选手和指导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 指导教师须知
1) 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 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 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 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 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 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3. 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 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按赛项规定的时间、顺序、地点参赛。
3) 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 比赛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生产规则,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 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一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进入赛场。
6) 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 竞赛完毕,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8) 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9) 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递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0) 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并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
11) 要求参赛选手所在学校为选手购买保险。
12) 竞赛结束前,不经过现场工作人员允许,选手不得提前离开竞赛现场。
4. 工作人员须知
1)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 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职责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 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
4) 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 应及时联系裁判长。竞赛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定要坚守岗位、全过程负责。
5) 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裁判长、赛项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 竞赛工作及服务人员严禁在赛场内使用任何通讯设备。
(五)“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赛项须知
1. 参赛队须知
1) 以团队方式参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选手不得跨校组队。
2) 比赛进行过程中,参赛队不可以更换参赛选手。不允许增补新队员参赛,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 参赛队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比赛纪律,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4) 大赛期间,各参赛院校需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5) 参赛队需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2. 指导教师须知
1) 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 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 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 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 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 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3. 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 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按赛项规定的时间、顺序、地点参赛。
3) 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 比赛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生产规则,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 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一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进入赛场。
6) 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 竞赛完毕,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8) 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9) 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递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0) 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并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
11) 竞赛结束前,不经过现场工作人员允许,选手不得提前离开竞赛现场。
12) 比赛时间连续进行,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3) 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范围,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4. 工作人员须知
1)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 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职责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 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
4) 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 应及时联系裁判长。竞赛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定要坚守岗位、全过程负责。
5) 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裁判长、赛项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 竞赛工作及服务人员严禁在赛场内使用任何通讯设备。
(六)“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须知
1.参赛队须知
1)以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队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3)各参赛队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自理。参赛时需持保险单报到,否则将不予参赛。
4)比赛前一天召开赛项说明会,各参赛队在指定的地点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各参赛队领队在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时需要出示领队证,抽得抽签顺序号(场次)后向现场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出示号码,经记录、核实、确认后无误后在指定栏内签字;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6)各在比赛期间,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先手进食不符合卫生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各参赛队要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允许参观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
8)本规则没有规定的行为,裁判组有权做出裁决。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仲裁工作组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应随参赛队参加赛前说明会。可受参赛队领队的指派抽取抽签顺序号(场次)并完成登记和确认等工作;
2)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安全防范、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3)提醒和检查选手应携带的证件,保管选手不能带入赛场的物品,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4)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进入赛场指导选手完成工作任务,进入赛场观摩不得与自己的选手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不得有任何影响其他队选手比赛的行为;
5)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3.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入比赛区域。进入比赛区域后,应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令,到指定地点等侯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2)参赛选手持学生证、参赛证、大赛规定自带的参赛工具和比赛赛位号,提前20分钟检录入场;
3)严禁将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数据存储装置、通讯设备等带入赛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操作及着装要求;
②参赛选手自备计算器(不得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工具);
③比赛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换工作、工件;
④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并有设备危险时,应立即关掉电源,并向赛场工作人员示意解决,由赛场裁判在赛场评分表中记录;
⑤不得将赛题带出赛场。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⑥比赛结束时间到,由裁判统一发出指令,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⑦注意保持比赛场所的环境卫生。
5)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
6)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本场次2小时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7)参加技能操作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考场;
8)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平台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断电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9)比赛时,替补队员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与比赛。
(七)“云计算”赛项须知
1. 参赛队须知
1) 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以书面形式于开赛前一周向组委会申请,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替换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2) 参赛队按照竞赛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 各参赛队的组成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4) 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必须由各参赛院校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查验原件或复印件,如未买禁止参赛。
2. 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进入比赛区域。进入比赛区域后,应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令,到指定地点等侯安排;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未经允许参赛选手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2)参赛选手持学生证、参赛证、有效身份证、大赛规定的参赛工具,提前检录入场。
3)顺序入场检录——第一次抽签——第二次抽签——同时进入竞赛工位。
4) 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5)参赛选手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选手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硬盘、光盘、U盘、手机、随身听等。
6)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7)参赛队在赛前领取比赛任务并进入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签字,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8)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各系统生成的运行记录或程序文件必须存储在任务书指定的用户账户中,未存储到指定账户的运行记录或程序文件均不予给分。
9) 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应该爱护比赛设备、工具及赛场的一切设施。
10)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指示。比赛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或软件损坏,这种情况不予更换,无法继续比赛的,裁判长有权决定中止该队比赛;非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11)比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参赛队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配置文件和文档后,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完成竞赛,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提交竞赛要求的配置文件和文档不得写上姓名或与真实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成绩无效。
12)参赛选手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赛场,不得无故在赛场逗留。
13) 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纠缠。
3. 赛场管理须知
1) 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及自编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等;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技能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操作软件。
2) 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不允许带入的资料和物品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代为保管。
3) 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4) 竞赛过程中如遇竞赛队对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提出异议,现场裁判人员应记录竞赛队的异议,并对现场进行摄像。如不能裁定竞赛设备、竞赛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须报请裁判长进行现场裁定;经裁定,竞赛设施、设备确实存在故障,妨碍选手正常竞赛的,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补足参赛队相应耽误的时间。
5) 竞赛结束阶段,应重点查验竞赛结果,裁判员应确认竞赛队现场清理工作,在确认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之后方可准许竞赛队离开赛场。
4. 赛场纪律
1) 各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竞赛。
2) 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可以提出警告。二次警告无效,报告裁判长,由裁判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 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警告一次。经裁判警告仍然不能改变不安全的操作方式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记录其有效的操作结果。
4) 竞赛选手比赛过程中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或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裁判应该立即终止其竞赛,其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5) 对不服从裁判、故意造成竞赛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竞赛队,裁定其终止竞赛,取消其竞赛资格。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刀具、专用工装、专用检具、量具、工具、原材料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做法,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 申诉时效:本轮次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 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3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 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 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